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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印度当老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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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1章 动手

萨蒂什个子不高,留着胡茬,穿格子衬衫、牛仔裤,手上戴着护符和戒指,约摸二十五六岁,身量结实,面貌英俊,双目炯炯有神。

他习惯性的动作是亲吻手指上的护符,每次执行任务前,他都要对着护符祷告。

所有黑帮成员都是敬神的,他们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在犯罪,因此把性命交到神的手上。

对他们来说,神才是最终极的“大哥”。

萨蒂什原本是拉詹的人,小拉詹派人送来两把手枪,一把给了萨蒂什,一把给了他的锡克教朋友。

起初他们只是拿着枪把玩,或用枪威胁别人。

一天,萨蒂什的女友带他到庙里,在他的右手腕上系了辟邪的红绳,边系边对他说:“诸恶莫作。”

第二天,小拉詹便命他们除掉一个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。目标人物三十出头,已不再替黑帮做事,如今潜心向善,定期到清争寺礼拜。

萨蒂什去杀他时,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愤怒,还有惊惧。

萨蒂什举起右手,他看到手腕上的红绳,想起了女友嘱咐他的话,

于是改用左手开枪,但他用不惯左手,子弹打偏了,击中了他的小腿,他转身就跑。

萨蒂什对他有那么一丝同情,他只是爆炸案里的小角色。如若真要对他做什么的话,保管他跪地求饶,可萨蒂什犹豫了。

那个牧民一路跑进自己家,萨蒂什怕打中他的孩子,所以收了手。

可枪声到底唤醒了萨蒂什内心的某种东西,他边走边对空鸣枪,民众纷纷从他身边逃跑。

任务失败了,从上头来的指令也催得更紧了:必须枪决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。

包括萨蒂什在内的四人,只得展开第二次刺杀行动。

他们等在人流密集的公交站点,手持精密武器,分别是九毫米口径的格洛克、毛瑟枪、点三八口径的左轮和半自动手枪。

四人在地图上设好座标,其中一人守在目标人物身旁,其余人盯住撤退路线。

他们把武器藏在塑料购物袋内,各就各位后给在目标人物边上的同伴信号。

同伴一枪爆了那人的头,萨蒂什他们又补开了好几枪,确保他毙命,然后逃离了现场。

有人被流弹误伤,萨蒂什在原地站了几秒钟,见到处都是鲜血,那人的脑袋炸开了花,他的血液还在沸腾,像煤气上烧开了的水。

自那之后,萨蒂什就开启了自己的杀手生涯。

他变得冷血,面对再血腥的场面也无动于衷。萨蒂什认为,这和他儿时的经历有关。

在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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